各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118号)和《关于认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部分)资格的通知》(燕大校发〔2025〕45号)规定,在校本科生参加一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可根据竞赛类别以及获奖级别,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所依据的原始绩点基础上,给予相应的绩点加分(具体加分细则参照上述文件)。现将2023级和部分2022级(五年制)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部分)第一批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并向学院提交本人参加的一类竞赛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推免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须修满6学分,其中学科竞赛和大创项目累计相加需要至少修满2学分(相关要求见通知:http://zsjyc.ysu.edu.cn/info/1244/3092.htm)。
3.比赛证书和正式获奖文件均不体现参赛团队成员和排名信息的,需一类竞赛负责人和团队指导老师共同出具证明(竞赛承办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确定团队成员和排名。
4.请各学院6月15日12:00前完成第一批材料收集、审核、加分认定和公示(公示不少于1天),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复审。
5.请各学院在公示结束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汇总表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xcygl@ysu.edu.cn。
6.2026年5月31日前(以获奖文件/获奖公告落款日期为准)所获奖项必须在本批次申请加分,否则该获奖在后续批次进行申报均不予认定加分。
7.第二批加分认定工作计划于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开展,开始时间和最终截止时间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通知确定。
8.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申报加分材料的审核工作。具体参照《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118号)、《燕山大学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燕大校字〔2024〕117号)、《燕山大学一类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细则(试行)》(燕大校字〔2022〕192号)文件执行。
9.如发现学生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造假等情况,请及时报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中心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李老师,联系电话:0335-8083058。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