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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关于评选2023年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的通知
2023-09-22  


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21〕36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23〕63号)、《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燕大校字〔2022〕205号),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厚植创新创业文化,加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数量



二、评选标准

(一)教师类

1.河北省创新创业教学名师

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讲授创新创业类基础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课程、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以及其他创新创业相关课程等。

(2)深度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新型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度理解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系统接受设计思维、精益创业等思维训练,将教练、引导等辅导技术,混合式、项目式等教学方法和基于学生高水平成果的非标准化评价用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3)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聚焦专业教育、科研训练、产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围绕创新创业基础、专创融合、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等课程开展研究与实践,指导大学生参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实践。

(4)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等取得高水平成果,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5)非现任校级领导。

2.河北省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

申报团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深度理解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系统掌握设计思维、精益创业等思维模型,熟练使用教练、引导等辅助技术和项目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开展基于学生高水平成果的非标准化评价,熟悉国家政策和行业动态,具有敏锐的趋势判断力、市场洞察力、项目识别力,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

(2)聚焦校企协同创新、学科交叉创新和创新创业实践,积极引进行业企业专家、知名科学家、风险投资人、创业成功者,校内外结合、跨学科融合组建师资导师团队,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支撑学生开展体系化的创新创业实践。

(3)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主动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基于人才成长规律,系统开设创新创业基础、专创融合、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等课程,将专业教育、科研训练、产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4) 引领学生将专业实践、社会实践、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深度融合,产出一批创新创业新成果,激活一批创新创业新动能,实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和家国情怀”一体化培养。

(5)允许跨校联合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企业导师人数一般不超过团队总人数的30%。

3.燕山大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

申报教师需满足以下其中两个条件:

(1)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内,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一类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不少于4项。

(2)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内,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结题不少于2项。

(3)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内,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发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核心及以上级别的论文。(指导学生发表论文的,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作者之一;指导学生发表专利,要求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指导教师为发明人之一)

(二)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

1.评选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燕山大学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评)。

2.申报条件

(1)积极参与一类创新创业竞赛,作为团队负责人取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入驻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的创业团队负责人或自主创办公司的学生。

(3)作为负责人获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

(4)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表核心及以上级别的论文(所有成果须以燕山大学或以本人作为第一署名)。

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两条可报名参选。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按照申报类别填写推荐表。

(二)学院审核:审核本学院申报人员申报条件,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评审: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将对推荐材料进行校级复评,评审通过的个人或团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结果。

(四)公示: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

(一)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指导教师

填写《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5份、《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一式5份、《燕山大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一式1份,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

填写《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推荐表》(附件5)一式1份,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学院。(发表论文需提供刊物原件和复印件;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利需提供专利受理书原件和复印件;入驻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的提供入驻单位证明材料,并附入驻单位印章,有运营收入的附年运营情况。)

以上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进行汇总并审核教师、学生提交材料,填写《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燕山大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推荐汇总表》(附件8)一式1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cxcygl@ysu.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

(二)在第七届、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总决赛银奖及以上项目,其指导教师团队可直接参评河北省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并推荐河北省创新创业教学名师一人(原则上为第一指导教师),不受上述指标限制。

(三)原则上,除在第七届、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总决赛银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外,同一年度、同一教师不得同时申报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作为带头人)和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

(四)河北省创新创业教学名师等同省级教学名师、河北省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等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五)联系人:李轩、张婷婷,联系电话:0335-8083058。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推荐表

附件3: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4:燕山大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5: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推荐表

附件6: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7:燕山大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8: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推荐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3年9月22日

附件【附件3河北省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燕山大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8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秀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燕山大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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