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中心网站2024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关于开展2019级和部分2018级(五年制)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部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8-09  


各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在校本科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可根据竞赛类别以及获奖级别,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所依据的原始绩点基础上,给予相应的绩点加分(具体加分细则参照上述文件)。现将2019级和部分2018级(五年制)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创新创业竞赛部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并向学院提交本人参加的一类竞赛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推免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须修满6学分,其中学科竞赛和大创项目累计相加需要至少修满2学分(相关要求见通知:http://zsjyc.ysu.edu.cn/info/1244/3092.htm)。

3、比赛证书和正式获奖文件均不体现参赛团队成员和排名信息的,需一类竞赛负责人和团队指导老师共同出具证明(竞赛承办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确定团队成员和排名。

4、请各学院8月31日17:00前完成第一批材料收集、审核、加分认定和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提交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复审。最终截止时间根据招生就业处要求确定,在截止日期前取得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学生,可以补交材料,学院审核完毕需要2次公示。

5、请各学院在公示结束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cxcygl@ysu.edu.cn。

6、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申报获奖材料的审核工作,如发现学生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造假等情况,请及时报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参与造假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0335-8083058。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2年8月9日

附件【附件2:注意事项和计算方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学生名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22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青年创客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名参加第十三届哈尔滨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