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0]22号)要求,聚焦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扎实推进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凝练创新创业教育特色,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品牌,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发挥院系及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开展燕山大学院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一)建设原则
院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创新为导向、以学科发展为支撑、以创业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原则。
(二)名称设置
燕山大学XX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三)主要职责
1.统筹全院创新创业工作,负责院级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文件的审议修订工作,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和运行体系;
2.推动在学院内部形成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进一步调动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协调学院各部门及相关学生组织,做好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宣传与成果汇集等工作;
4.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等工作;
5.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6.建立稳定的院级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团队,挖掘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做好项目辅导,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指导与服务,为“互联网+”、“挑战杯”等国内外创新创业标杆赛事培育、输送参赛项目。
(四)具体要求
1.基地要有专人负责,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保证运行平稳;
2.基地要有专门场地用于工作、活动开展;
3.基地建设和运行要有必要的资金保障;
4.学院应提供相应配套政策,支持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工作。
二、材料提交
各学院填写《燕山大学XX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计划书》(附件1),于3月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世纪楼1707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cxcygl@ysu.edu.cn邮箱。
三、其他说明
1.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为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幕布、电脑桌椅一套);
2.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将于4月1日前对各学院基地进行现场考察,验收通过后配套1万元经费支持基地前期运行;
3.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负责人需定期向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汇报基地建设运行情况,中心将根据基地实际运行情况,制定下一阶段经费支持计划;
4.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需在每年秋季学期末将本年度竞赛工作总结、经费使用明细以及下一年度的竞赛工作预期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