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教务处《关于调整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的通知》,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等级制成绩需要转换为百分制成绩,并按百分制成绩、最新等级制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单,经研究,制定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原等级制成绩与百分制成绩、最新等级制成绩对应关系,现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与成绩录入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成绩按等级制记录,分为A+、A、B+、B、C+、C、D+、D共8个等级,等级制成绩认定标准按照《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本科生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期限内修满创新创业教育6学分,同时学科竞赛与大创项目两模块不少于2学分,该门课程成绩记为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成绩计为F。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最终按百分制成绩、最新等级制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原等级制成绩与百分制成绩、最新等级制成绩对应关系如下表:

二、其他说明
1.本方案自2023届毕业生起执行。
2.计入成绩单的百分制成绩与最新等级制成绩仅在录入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成绩时进行转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原等级制成绩记录仍按照《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文件执行。
3.本通知由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2年9月27日